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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发布日期:2024-07-19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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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措施》的通知(济环委〔2023〕25号)要求,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一)着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扩大配方肥应用覆盖面。深入推进病虫害精准防治、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2022年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减少到32.56万吨、1.052万吨,2023年预计仍保持下降趋势。

(二)着力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利用。组织开展春季、秋季农膜科学使用和清理回收专项行动。在金乡整县推进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全覆盖网络试点建设。在任城区、汶上县、梁山县开展了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示范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技术,探索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能源化等离田利用机制模式。

(三)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深入宣传贯彻《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开展畜禽养殖设施配建及污染普查百日行动。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引导生产方式转变,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印发《畜禽养殖(安全)生产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告知书》。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鼓励农牧循环示范。

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

(一)共性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到位)。

我局按照市委办公室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市农业农村部门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局党组常态化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切实履行生态环保工作职责。

(二)农业节水问题(农业用水粗放,沿黄各市农业节水工作推进缓慢,用水方式比较粗放)。

利用专项债资金项目,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灌区配套续建项目,济宁市引黄灌区节水灌溉面积达到73万亩,全部达到节水灌溉要求。进一步落实引黄灌区节水工程管护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梁山县完成农业用水粗放整改工作。

(三)农膜回收问题(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实,省农业农村厅在部署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工作中放宽要求,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被禁用的0.01毫米以下聚乙烯地膜仍在普遍销售使用)。

开展全市农用薄膜应用与回收利用调查评估工作。在金乡县实施“废弃农膜回收储贮运网络全覆盖“试点,每1-5万亩覆膜区域建设1处农膜回收站,为全市推广探索经验,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的农膜回收网络。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清理回收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规使用非标准地膜行为。

(四)农药监测数据和测土配方施肥问题(《山东省农药使用调查监测数据分析报告》有关数据与上报统计结果存在显著差异,测土配方施肥流于形式)。

指导邹城市完成2019-2020年大豆农药使用入户调查数据全面核查,补充完善相关数据,并在“山东省农药使用调查监测系统”中进行了修正录入。指导鱼台县和梁山县对2020年所有取土点位信息进行复核,全面完成271个点位信息的复核工作,对其中43个点位进行了重新定位并采集土壤样品,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相关数据已上传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系统。

(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启动不力)。

印发了《农业农村领域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台账》,完成了相关的销号工作。

(六)稻田退水和养殖池塘尾水问题(济宁市环湖稻(藕)田种植在汛期集中退水、汛期排涝导致的面源污染对南四湖水质产生较大冲击。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仍有约1.7万公顷养殖池塘,池塘换水和汛期排水均会对湖水水质造成影响)。

制定了《济宁市稻田退水治理工作方案》,指导任城区、微山县、鱼台县、嘉祥县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实施化肥农药减量、稻藕虾等生态种养模式,开展田间沟渠清理,治理区域达到了“外封闭、内循环”的治理效果,实现了化肥农药持续减量的生态种养殖模式。制定印发《济宁市南四湖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开展了3处池塘生态化改造试点项目,邀请清华大学环保专家及国内知名渔业专家赴改造试点实地察看并通过论证评估,3处池塘生态化改造试点区建设(高楼利民翁楼试点区、韵现代渔业庄园试点区、夏镇街道曹庄试点区)已完成施工建设,并通过了专家论证。微山县先后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国家智慧生态渔业标准化示范区。

(七)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不足问题。(自然资源、水务、渔业、交通、能源、文旅、环保等部门各自为政,未形成保护合力)。

根据农业农村部门职能和任务,积极和市委编办对接,加快推进工作任务落实。调整优化执法人员配置,加强对南四湖渔政执法。市委编办已完成销号工作。

(八)对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系统化研究不够深入,统筹谋划自然保护区保护、调水、防汛、航运、渔业养殖、文化旅游,解决南四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谋划不足。尤其是微山县在因煤矿和渔业退出导致地方财政收入锐减的情况下,南四湖的“聚宝盆”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农业、渔业、文旅消费等产业向高品质转型慢。

根据前期调研和省规划内容,组织编制了《济宁市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专项规划》,并于2023年12月份印发实施。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坚持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力推进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的完成,在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开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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